• <output id="ajaau"><track id="ajaau"></track></output>
    <tr id="ajaau"><nobr id="ajaau"></nobr></tr>
    <tr id="ajaau"><track id="ajaau"></track></tr>
    1. <tr id="ajaau"><small id="ajaau"></small></tr>
      <tr id="ajaau"></tr>
          1. <code id="ajaau"></code>

            1. 吉安房產網

              資訊首頁 新房資訊 二手資訊 置業指南 家裝資訊
              您的位置: 首頁 > 資訊頻道 > 認購 > 如何交定金

              如何交定金

              發布時間:2013-12-08 11:32:19  發布者:莎莎  點擊:
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在商品房交易中,所說的訂金與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顯區別的。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,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。商品房交易中,買家履行合同后,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;若買家不履行合同,無權要求返還定金,發展商不履行合同的,應雙倍返還定金。我國《擔保法》還規定: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,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%。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并實際支付了定金,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。
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另一方面,定金作為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,《擔保法》中規定:擔保合同(即定金條款)是主合同的從合同,若主合同無效,定金條款無效(另有約定的,按約定)。換言之,若合同無效,定金條款亦無效,收受定金的一方應返還定金。如一方過錯造成主合同無效,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,而不是沒收或雙倍返還定金了。
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訂金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,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,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,并不具備擔保性質。商品房交易中,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,并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;反之,若發展商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,但這并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。
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值得一提的是,簽訂正式的房屋預售契約之前,買賣雙方簽訂的有關認購書(或稱意向書)并不是房屋買賣契約,不具備房屋預售契約的法律效力,只是一份廣義的合同。若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,則若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后反悔,發展商有權沒收購房者的定金;若發展商違約,不與購房者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,則購房者有權要求發展商雙倍返還定金。如果認購書中約定的只是訂金,那么就不具備定金的法律后果了。
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由此可見,定金與訂金無論是從內容上還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顯不同,在簽訂購房合同時,購房者應對此有充分的理解,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慎重行事。

              本文章版權歸發布者所有,請勿轉載,本站不對網友發布文章的真實性負責

              上一篇:排號認購方式 下一篇:簽訂認購書

              讀完這篇文章后,您心情如何?

              推薦圖文
              網友參與評論
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條評論
              表情
              點擊加載更多
              表情
              用戶名
              密  碼
              忘記密碼